阜新市细河区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度决算公开

日期: 2022-08-12 浏览量:90 来源:阜新市细河区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编辑:徐杨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开展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等方面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规范;

3、承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含城镇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公园)等城镇管理方面的各项行政处罚;

4、承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

5、负责临时性占道费收缴工作;

6、承担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

7、承担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

8、承担区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密切相关各类应急突发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职能;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细河区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细河区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0439.6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597.3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97.3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1842.3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8%。主要是工程款结余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1618.61万元,主要原因:工程款减少。

(二)支出总计10439.6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48.8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9.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7.58万元。

2.项目支出9490.8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1%。主要包括各种工程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9776.28万元,主要原因:工程款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43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8.80万元,项目支出9490.8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9776.28万元,主要原因:工程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99.6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99.67万元,占8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99.67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599.67万元,主要是单位运行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棚户区改造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8.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1.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07.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5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2)部门评价情况。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附件: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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