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细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9-06-07 浏览量:224 来源: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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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细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细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1、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全区各级党委、政府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力资源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区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和实名制管理,拟订全区各级机关行政编制分配方案和全区事业单位编制总量控制方案。

(四)拟订区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镇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

(五)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区级机关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审核和审批,负责区级议事协调机构日常管理;协调区级机关各部门之间职责分工。

(六)拟订全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配合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做好相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编制结构、领导职数、经费渠道等事项的审核和审批。

(八)监督检查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综合统计工作。

(九)建立和完善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依法对全区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

(十)负责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第二部分 细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2.93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32.9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9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等收入。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0.36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基本收入增加。

(二)支出总计32.9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0.6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3.0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4万元,资本性支出0.15万元。

2.项目支出2.3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98%。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0.36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3万元,项目支出2.3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36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4.65%,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84%,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31.70%。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9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69万元,占81.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万元,占8.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2万元,占5.22%;住房保障支出1.85万元,占5.6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69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24.38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1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0万元,主要是资本性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1.7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23万元,主要是对个人和家庭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1.1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4万元,主要是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1.1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减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2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1.72万元,主要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7.9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85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8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5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无年初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编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9万元,比上年增加0.71万元,增长21.75%,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编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细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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