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1-01 浏览量:315 来源:区民政局 责任编辑:吴旭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办理事项 | 最低生活保障认定办理 |
办理条件 | 对于同时满足具有本地户籍、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困难家庭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给予认定。 |
救助标准 | 城市低保749/月;农村低保7077/年 |
申请材料 | (1)申请书(资料来源:申请人)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确认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户籍所在地的街道 |
联系方式 | 玉龙街道 0418-3850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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