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1-05 浏览量:357 来源:细河区人社局 责任编辑:丁一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文件依据:《关于印发〈阜新市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细则〉的通知》(阜财债〔2020〕28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
政策对象: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
贷款额度:个体创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申请条件:(1)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2)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申请材料:1.个体工商户:填报《阜新市县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审批表》 并提供以下资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3)申请人员类别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2.小微企业:填报《阜新市县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审批表》并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企业负责人、法人相关身份佐证材料;(2)企业员工劳动合同备案原件及复印件;(3)缴纳保险相关佐证材料:(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5)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相关佐证材料
办理流程:个人、小微企业向所在县区人社部门申请贷款贴息审核,经办银行按行业规定审核放款。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辽工大北校区东侧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现场告知
咨询电话:632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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