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1-07 浏览量:691 来源:细河区人社局 责任编辑:丁一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对象范围 | 按照《辽宁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 法》规定需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
证件使用注意事项 | |
申领条件 | (1)用人单位所招用员工或与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且未在 辽宁省领取过《就业创业证》或领取过的《就业创业证》遗失或 需要更换等情况的; (2)原《失业证》需要更换为《就业创业证》的。 |
申领材料 |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填写《就业创业证申领表》; (3)两张二寸照片。 |
办理流程 | 符合申领条件人员携材料到所属县区公共就业 服务机构办理。 |
办理时限 | 即审即办。 |
办理地点(方式) |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 辽工大北校区东侧政务服务中心 B19 |
证件送达方式 | 邮寄或自取 |
咨询电话 | 0418-6325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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