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登记

日期: 2024-11-07 浏览量:361 来源:细河区人社局 责任编辑:丁一 文字大小:

对象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社会  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 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建立劳动关系的 劳动者;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自主创 业和灵活就业的劳动者
办理条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办理材料1.用人单位统一登记时,应具有以下要件:  (1)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 1 份(用人单位签章)。 (2)单位首次办理还需提供用人单位营业证照或事业法人登 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等。  2.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填写《辽宁省就业人员登记表》。 (3)从事个体经营的,同时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营业执照副  本。 5.办理流程:符合办理条件人员携材料到所属县区公共就业 服务机构办理。
办理流程符合办理条件人员携材料到所属县区公共就业  服务机构办理。
办理时限即审即办。
办理地点(方式)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  辽工大北校区东侧政务服务中心 B19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现场办结。
咨询电话0418-632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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