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河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关于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23-10-27 浏览量:394 来源: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编辑:张庆鹏 文字大小: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85日至92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细河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十二届区委第三轮“常规+营商环境专项”巡察1212日,巡察组向细河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情况

1.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不全面、不深入。

一是没有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二是对于国务院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仅组织学习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一章、开展了一次简单的《条例》解读活动。三是没有学习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没有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理论研讨。

 整改措施:一是2022年12月29日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将理论学习成果与具体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二是充分发挥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工作专班职能作用,2022年12月29日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国务院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整体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三是2023年1月14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国务院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放管服改革、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营商工作实际,深入研究讨论,全力做好新时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2.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力度不够。

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打造营商环境阜新版实施方案》和区委《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提出的工作任务目标没有研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在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中没有开展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督查检查工作。

整改措施: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打造营商环境阜新版实施方案》,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区委《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提出的工作任务目标,制定落实措施。结合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重点工作,制定细河区2023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计划。全面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2023年2月13日召开区政府专题会议,对全区“万件清理”不满意投诉件进行集中清理,下发交办通知单,通过入户查验、走访调查、发放问卷、现场解答等形式,全面化解投诉案件。截至2月14日,全区营商环境问题21件“万件清理”不满意投诉件已化解19件,满意率达90.5%。

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诚信政府建设、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情况

3.推进落实诚信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力度不够。

对于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诚信政府建设的决定》文件精神没有研究制定有效的推进举措。开展“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工作时没有进行分析研判和督导总结,导致向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上报的情况说明和清查台账不相符。2020年政府失信专项整治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内容完全一致,没有工作进展。没有研究统筹做好《细河区2022年开展政策不兑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协调和落实工作,没有根据工作进度开展指导、督导工作,没有通过明察暗访、听取汇报、座谈走访等方式进行实地督导检查。

整改措施:积极推进落实诚信政府建设,2022年12月6日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诚信政府建设的决定》。关于“新官不理旧账”工作,2019年以前,此项工作由政府督查室负责,2019年以后,“新官不理旧账”工作并入政府失信行为,统计口径和标准发生变化,故存在情况说明和清查台账不相符”问题。积极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制定《细河区政府失信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计划,实行挂图作战、清单式管理。2022年10月12日,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相关部门关于拖欠企业账款情况的汇报,统筹协调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全力推进政府失信问题解决。截至目前,在省委第九巡视组交办的25项失信问题中,已销号15项,累计清偿欠款4612.25万元。

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审批权力运用、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情

4.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有差距。一是推进落实“三集中、三到位”“一网通办”工作力度不够。全区 23家承担行政审批的部门,截至9月23日尚有5家未向区政务服务中心派驻审批人员。二是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库精准度维护不够。

整改措施:是持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协调督促相关审批职能部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集中办公,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对派驻审批人员情况进行检查,发现5个部门未派驻人员进入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集中审批。目前,区应急局、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已指派专人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因工作职权审批程序调整,没有派驻审批人员进厅。二是按照市区相关要求,持续推进我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制定《细河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工作制度》,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统一管理、动态管理。同时,督促各相关审批部门明确专人,时时做好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精准度的动态维护,区营商局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对各相关部门事项库精准度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对外展示办事指南的准确性。

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四、干部担当作为、打造“用心贴心”的政务服务环境情况

5.干部担当作为不够,服务保障意识不强。

一是推动实施助企纾困政策思路不宽,落实措施招法不多。没有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工作,在开展“访企业、助发展”工作中仅发放了书面调查问卷,问卷上交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后没有开展对调查情况的总结存档工作。二是对政务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不到位。统筹协调各服务窗口不够,导致政务服务中心时常出现相关部门窗口拥堵,综合窗口闲置的现象。8月22日,政务服务大厅叫号机出现故障,截至9月23日巡察组结束现场巡察时,仍未解决叫号系统故障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扎实推进助企纾困,转发《阜新市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双千双百”重点项目“绿色审批季”实施方案》,设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明确审批部门联系人,及时为企业提供审批服务。启动“免申即享”改革,下发《关于申报首批“免申即享”改革政策的通知》,申报区政府“免申即享”改革政策4项。制定《细河区营商环境建设局特约监督员制度》,设立“营商会客厅”机制,制定《细河区“营商会客厅”工作方案》(讨论稿),拟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V细河等信息平台发布招商引资、助企纾困、惠企政策等信息,分别于2023年2月9日和2月13日,在V细河平台发布《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和《阜新市出台21条政策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2月15日,区营商局邀请辽宁原本食品、阜新宏途科技等6户企业,召开企业家座谈会,现场发放调查问卷,征求对细河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了社会广泛参与的营商环境监督体系。加强对档案工作的归档,制定《细河区营商局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对调查问卷等档案信息进行及时准确归档。是加强对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日常管理和自助服务设备、便民设施的维护养护,下发通知,明确政务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责任人,全面加强对办事大厅的日常管理。统筹协调区市场局等业务量较大、窗口有时拥堵的部门,增加窗口工作人员,增设办事窗口,切实解决办事窗口人员拥堵问题。对于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叫号机出现故障问题,我们及时与机器生产厂家进行了联系,由于机器购买多年,部分零部件已停产,经请示区政府,拟重新购买叫号机。

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325908;电子邮箱:xhqysjsj@163.com

 

 

 

 

 

 

中共细河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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